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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十个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府谷县郝家角石料厂、府谷县老玖采石厂、府谷县庙沟门张三梁采石厂、府谷县战怀采石厂、府谷县海则庙乡宏基石场、府谷县庙沟门齐永采石厂、府谷县盛世昌乾正采石厂、府谷县赵五家湾乡南梁玖欣机砖厂、府谷县华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庙沟门连城峁制砖厂等十个非煤矿山企业不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报表,不按期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按照《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五十四条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发布公告责令以上十家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完善手续的,我局将吊销采矿许可证。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
年6月4日
编辑:郅帅审核:韩雪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chengshizx.com/jcsls/19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