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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为下属事业单位

来源:晋城市 时间:2021-11-15

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为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委政法委人才队伍结构,缓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人才紧缺现状,根据我市《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4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肃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为市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晋城市综治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引才名额

引进相关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一名,经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合格后聘用。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双一流”、“工程”和“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三、引才程序

(一)提交申请

市综治中心主管部门市委政法委提出引进人才申请,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信息发布

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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