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了
关于购买商品房的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市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要注意以下事项:
1、售楼场所现场查验项目的“五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情况,“五证”不全的房屋不符合销售条件。
2、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时应将购房款全部存入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产生交易风险。
现将年1月至年8月5日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如下↓↓↓最后小布提醒大家
购房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呦~
来源: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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