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阳城公安
依法快速查处17起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
决定、命令案件
01
近日,阳城县白桑镇上白桑村村民王某,路经万安自然庄的疫情防控检查点时,以工作人员未及时放行为由,在检查点大声叫嚷,言语辱骂工作人员,严重扰乱现场秩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阳城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元。
02
1月5日下午,太原市人李某在驾驶货车经过阳城收费站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因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且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工作人员要求劝返后,李某擅自驶下高速到下芹村卸货。凤城派出所依法对李某予以治安处罚。
03
1月5日晚,河南省原阳县人周某驾驶货车经过阳城南疫情防控检查点时,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对其劝返的要求,擅自驾车到演礼镇佛沙村运送货物。演礼派出所依法对周某予以治安处罚。
04
1月6日上午,阳城县凤城镇小窑头村人卫某,在经过新园小区疫情防控检查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信息登记检查,且将车停放在小区门口长达一个多小时。凤城派出所依法对卫某予以治安处罚。
05
1月6日下午,高平市人刘某在驾驶货车经过阳城收费站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因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且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工作人员要求劝返后,刘某擅自驶下高速到洪上村卸货。凤城派出所依法对刘某予以治安处罚。
06
近日,凤城派出所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宾馆酒店存在疫情防控多方面执行不力的情况。该所依法对美韵花园大酒店、中州颐和酒店等存在问题的12家企业分别予以治安处罚。
民警提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对于干扰阻挠防疫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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