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购买商品房的提示性公告
晋市建房公告字〔〕1号
为了维护购房市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市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在售楼场所现场查验项目的“五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情况,“五证”不全的房屋不符合销售条件。
2.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时应将购房款全部存入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产生交易风险。
请市民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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