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信用办函〔〕51号
关于征选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号)精神和工作需要,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二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由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工作需要,经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山西省、晋城市信用工作部署,具有丰富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专职工作力量,且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相适应;
(三)有完整规范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标准体系,建立独立且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网站;
(四)机构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五)有严格、科学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申报及评选材料
(一)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1);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印章;
(三)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证明;
(四)信用服务规程、技术标准、从业守则、信息保密制度和信用产品样本等材料;
(五)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业务系统基本情况说明;
(六)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近三年信用服务业绩清单(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信用承诺书(附件3);
(九)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请申报机构于年10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所有报送资料原件一式两份邮寄或提交至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室),并将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yglzx_jin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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