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在八楼会议室参加财政部组织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会》视频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人员通过视频系统在所在地参训。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新形势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纲领性文件,以国务院令第号颁布,自年4月1日起施行。培训介绍了《条例》起草基本情况,就内容进行逐条解读,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要求。《条例》共8章61条,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配置使用和处置要求、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要求及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条例》要求以改革为引领、创新为支撑、理清管理职责、形成管理合力,健全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今后,全市财政系统将持续深入学习践行《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自查对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的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王晓曦)
责任编辑: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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