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晋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干警大会,新任党组书记张建康履新任职。
会议由晋城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主持,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省高院人事处处长郭东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石云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董小清出席会议,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董小清宣读了关于张建康同志和于昌明同志的任免职决定,任命张建康同志为晋城中院党组书记,免去于昌明同志晋城中院党组书记职务。
张建康在任职讲话中表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省高院的有力指导下,将紧紧依靠班子的集体力量,依靠全市法院干警的同心奋斗,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不辜负全市名法院干警的创业期待,不辜负余万晋城人民的司法期盼。
一要坚定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入践行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将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忠于宪法法律作为法院人的灵魂,融入思想深处,形成行动自觉,把对党忠诚、提高站位的政治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谋划和推动晋城法院司法实践的各项工作中。
二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推改革、敢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在年初制定的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三年提升规划,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全院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双提升”活动中,增强“双提升”的战略定力,争做“双提升”的领头雁。
三要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活力
以人为本抓管理,以先进的思想教育人,以满腔的热情关心人,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人,以竞争机制激励人,推进管人管案管事的制度化、规范化,不说空话、不唱高调,对组织负责,对干警负责。
四要严以修身,带头廉政自律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管住自己、管好队伍,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坚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人民法院。
石云峰代表市委对于昌明同志四年来带领全市法院干警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与充分认可,对晋城中院新党组班子提出四点希望:
一
是提高政治站位
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晋城中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
是服务中心大局
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足岗位职责,从全市发展大局来考虑和谋划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作为。
三
是坚持司法为民
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切实提升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
是强化团结意识
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做好工作,继续维护晋城中院党组班子“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精诚团结、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管应时代表省高院党组从机关党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改革亮点、法治宣教等方面对于昌明同志四年来带领晋城法院全体干警所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对张建康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希望晋城中院在新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把晋城法院工作推向前进,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和党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融入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保障大局
要始终把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公正司法;要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要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实施好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增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于昌明以“感谢、珍惜、期望”为主题作了离任发言。他饱含深情地回顾了四年来在晋城法院的工作历程,并对晋城法院的明天表达了美好的祝愿,表示无论身在何处,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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