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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晋城发布疫情防控最新举措取消流

来源:晋城市 时间:2020-7-20

今天晚上,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樊林奎、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加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江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史李强,就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进行介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侯虎胜主持发布会。

晋城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樊林奎

就晋城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及下一步防控具体措施

进行了介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阶段胜利。但是,目前,国外疫情仍在扩散蔓延,国内时而有集聚性、关联性病例出现,特别是近几天北京疫情突然暴发,并已经扩散到其他省份,而且还有可能继续增加。加之我们对新冠病毒传播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因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厌战、侥幸、松劲思想,慎终如始,以战时思维、战时机制、战时状态投身疫情防控战斗中,做到反应敏捷、应对及时、处置科学、防控有力。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我们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坚决堵住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漏洞。

一是加大北京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排查力度。严把火车站、客运站、宾馆酒店及社区(村)等关口,严格登记外来人员信息,认真查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码和健康码,社区要与之签订承诺书,如发现以上地区来晋返晋人员或途经以上地区人员,发现未报告者负法律责任。

二是要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冷链物流配送企业的肉类等生鲜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上述场所加大消杀力度,对从业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特别是与生鲜食品和运送货物接触人员,作为重点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合格方可上岗。核酸检测费用由经营企业承担。要完善邮件、快件,特别是国际邮件的消毒制度和工作流程,为相关人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消杀用品。

三是压实“四方责任”,不断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要严格落实属地、单位、法人疫情防控责任,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认真排查,对人员密集、人员流动大、密闭场所要严格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对因工作不力出现疏漏,发生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自我防护意识,公民在公共场合要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等良好习惯。

晋城市商务局

副局长王加强

就晋城市商贸流通领域工作

进行了介绍

近日,北京市连续出现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给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敲响警钟。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为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商务系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摸排工作。在市疫情防控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重点冷链物流企业的人员和肉品的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全覆盖。同时重点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排查近期从境外、北京来我市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检查货物购销记录,严把准入关。

二是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晋城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指南》要求,商贸流通企业要全面了解员工的去向动态,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对经营场所按规定进行消杀,尤其是经营海鲜类的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流动的摸排、建档立册及跟踪管理工作。员工和顾客进入经营场所前,应进行检测体温、消毒、出示健康码。员工在岗期间要佩戴口罩,并提示顾客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安全距离,没有配带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三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积极引导酒店规范配置“公筷公勺”,主动提醒用餐顾客使用公筷公勺,拒绝野味。要按照今天上午会议张书记的讲话精神“移动摊位要取消,固定摊位要规范”的要求,市区“放心早餐”亭要规范有序摆放,保持清洁卫生,营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王江元

就关于取消流动摊点的工作安排

进行了介绍

前不久,为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刺激消费市场,中央文明办发文,就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作了相应调整,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

5月份以来,我市的马路市场、流动摊点急剧增多。为此,我市城市管理部门秉持积极、审慎、包容的态度,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管理举措,针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实行提前干预、合理引导、精准服务,变管理市场为服务市场,提出了“五允许三严禁”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流动摊点的摆摊设点行为。

但是,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市防控领导组要求,决定一律取消全市广场、夜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流动性临时摊位。为做好这项工作,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积极有效劝阻。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增派人员,定人定岗,在日常容易聚集的地方妥善做好群众工作,对流动摊贩进行劝阻、疏散和取消。

二、部门联动监管。市场监管、卫生防疫、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属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夜间流动摊贩的劝导、疏散和取消工作。

在此,提醒我们的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做好自身防护。请流动摊点的经营者自觉服从我市的疫情防控大局,主动配合取消工作,也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史李强

就加强农贸市场及餐饮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进行了介绍

根据省委第四十一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第三十三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要持续加强农贸市场及餐饮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对水产品商户、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场所销售的三文鱼,采取下架、暂停销售措施,餐饮单位暂停三文鱼加工和食用。二要强化食品和餐饮安全监管,确保全市百姓吃得放心。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米面油、蔬菜、水果等日常消费品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行为。加强餐饮质量监管,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特别学校食堂安全。督促餐饮单位做到“四个到位”:进货查验到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环境卫生到位,及时对后厨及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操作规范到位,严格按照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等操作规范加工食品;人员健康到位,加强餐饮从业人员检查,工作时要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对全市开学后的学校食堂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坚决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三要持续加强价格监管,对哄抬物价的露头就打,确保价格稳定。加强市场监测巡查,掌握一手信息,持续加大对蔬菜、肉蛋奶以及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各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同时要继续抓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等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单位和学校等各类食堂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全力以赴落实市场监管责任。

END

来源

晋城卫健委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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