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我市交通运输秩序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的通告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年2月22日24时,撤销全市火车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等交通卡口。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对于已封堵的高速公路出口和国省公路,要于2月22日24时前恢复正常通行。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晋城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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