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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于6月10日在全省开展了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工作。由于我市市县两级政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不具备相关办案条件,暂只受理简易程序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受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违法行为代码设定的罚款金额超过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请驾驶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到就近的交警大队办理。
温馨提示:启用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后,增加了人脸识别、异地违法处理确认等程序,数据交换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出现处理时间较长,导致群众等待和排队现象,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晋城市政务大厅近期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人员较多。晋城市区需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人员请到就近交警大队办理。
来源:晋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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