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晋城市 >> 晋城市资讯 >> 正文 >> 正文

忻州大同晋城36家医院因存在欺诈骗保

来源:晋城市 时间:2025/4/10

11月29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通报忻州、大同、晋城三市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10起典型案例处理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持续组织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现将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忻州医院

经核查,忻州医院存在伪造医疗文书,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目前,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医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并在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二、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用药、超限用药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3.85万元,并处以3倍违约金41.55万元,两项合计55.4万元;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该院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学习,规范医疗服务。

三、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收治轻症住院病人、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34.8万元,拒付违规费用6.2万元,并处违约金34.2万元,三项合计75.2万元;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该院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限期整改。

四、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无指征用药、超限用药、无医嘱计费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元,处以3倍违约金元,两项合计元;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五、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违规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元,处以3倍违约金元,两项合计元;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六、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违规收费、过度检查、无资质检查收费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元,处以3倍违约金元,两项合计元;约谈主要负责人。

七、医院有限公司

经核查,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诊疗等问题。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元,处以2倍违约金元,两项合计元。

八、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保就医凭证,造成顶替就医;提供的票据、费用清单、处方、医嘱、检查结果及病程记录不吻合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拒付违规费用.62元,扣除违规费用.69元,处以5倍违约金.45元,三项合计.76元;约谈主要负责人。

九、医院

经核查,医院存在挂床住院、过度治疗及滥用抗生素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89元,处以5倍违约金.45元,两项合计.34元;约谈主要负责人。

十、医院有限公司

经核查,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参保人员重复住院、重复检查、重复化验等违规行为。根据《忻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9元,处以3倍违约金.7元,两项合计.6元;约谈主要负责人。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乱象整治第二批抽查结果的通报

自10月26日大同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大同市卫健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医疗乱象、医保欺诈骗保集中整治”活动以来,不断加强打击医疗乱象的力度。在11月4日到11月8日期间,通过大数据筛查及现场抽检等方式共追回医保基金94万元。现将第二批抽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经查,医院存在过度用药、过度医疗、病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元。

2.经查,医院存在超限用药、过度医疗、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及工伤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8元。

3.经查,医院存在超范围超限用药行为,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4元。

4.经查,医院存在无指征用药、超限用药、过度用药、病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5元。

5.经查,医院违规使用限制工伤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13元。

6.经查,医院存在过度用药、超限用药,违规使用限制工伤用药等问题,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38元。

7.经查,医院:聘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活动、超范围执业,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元。

8.经查,医院违规使用工伤限制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3元。

9.经查,医院违规使用工伤限制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85元。

10.经查,医院存在过度用药行为,追回医保基金共计元。

11.经查,医院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65元。

12.经查,医院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65元。

13.经查,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88元。

14.经查,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工伤限制用药及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55元。

15.经查,医院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34元。

16.经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08元。

17.经查,医院违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71元。

18.经查,医院违规使用工伤限制用药及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74元。

19.经查,医院违规使用工伤限制用药及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元。

20.经查,医院违规使用工伤限制用药及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涉及追回医保基金共计.64元。

21.经查,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聘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活动,医院涉嫌超范围执业,为此医保部门将同卫计委核实后,扣除涉及的医保基金,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以上涉及到追回违规资金问题,由所属市、县(区)医保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医疗机构出具处理通知书。对卫健委已查实涉及到执业人员违规执业问题、医疗机构超范围经营问题由所属市、县(区)医保中心跟进调查、取证,追回涉及到的医保资金并下达处理通知书,处理意见书报市、县(区)医保局。市、县(区)医保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罚。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将逐批通报抽查结果。

晋城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查处情况通报

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晋城高平两级专项检查组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两定机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上下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处的五家两定机构通报如下:

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指征;无诊断用药;抗生素使用不规范;过度检查化验;过度治疗(同种疾病使用多种药物多种治疗方法)等问题。依据《高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对涉及违规的医保基金5倍追回共计.83元,年终考核扣除8分。

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等问题。依据《高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对涉及违规的医保基金5倍追回共计.50元,年终考核扣除4分。

医院存在低指征入院;无指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等问题。依据《高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对涉及违规的医保基金5倍追回共计.89元,年终考核扣除4分。

医院存在无指征、无诊断用药;医嘱与清单收费次数不符,没有及时停止医嘱;院外带药不合理等问题。依据《高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对涉及违规的医保基金5倍追回共计.54元,年终考核扣除4分。

高医院存在擅自修改住院病历信息的问题。依据医保管理相关规定,给予警示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立即进行整改。(黄琳)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chengshizx.com/jcszx/2248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