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多名出租车司机陆续向南街派出所报案称,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被人砸碎玻璃,车内财物被盗。接案后,南街派出所高度重视,责成专人核查线索、固定证据,及时与巡警大队共享信息。6月1日,巡警大队在慧欣小区将犯罪嫌疑人代某(男,21岁,城区人)抓获。
经查,5月下旬以来,犯罪嫌疑人代某于凌晨先后窜至河东社区、碧春园小区、凤翔小区等地,伺机用砖块、木棒等工具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玻璃打碎,进入车内盗窃现金、香烟等物品,累计作案11起,涉案价值约元,现追回部分赃物赃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已被刑事拘留。
另,5月31日,巡警大队在水陆院庙会巡逻过程中将犯罪嫌疑人祝某(男,45岁,长治市长子县人)当场抓获,后移交至南街派出所。经查:5月31日,祝某趁水陆院庙会人多拥挤之际,扒窃受害人放在裤子口袋内的元现金。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已被刑事拘留。法条链接犯罪嫌疑人代某、祝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离开车辆时尽量将贵重物品带在身上用遥控钥匙锁车门后应用手拉方式确定门锁是否上锁外出停车时也尽量将车停放在有监控探头或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只有始终绷紧安全防范之弦才能使犯罪分子无计可施、无机可乘!来源:晋城城区公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chengshizx.com/jcsls/1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