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政策动态
山西省发改委通知
降低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标准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山西省发改委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我省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标准。通知中明确指出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国土资源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转让、招标、拍卖、挂牌、出租、抵押等交易手续费,除此之外,在办理交易手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采取按交易额费率分段累加计费;国土资源交易机构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用户监督;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或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的国土资源交易机构不得收取交易手续费;不属于地产和矿业权交易的其他交易服务不得按该文件收费。
通知从年5月10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晋价服字[]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函》(晋发改价格函[]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网上征求意见
《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出,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凡不具有本地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合同对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情形等做了进一步的明晰。此外,示范文本还明确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合同相对方,出租人应归还承租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剩余期间租金,并按年租金的相应数额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相应数额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晋城市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出台了《晋城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资金的分配与下达、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危房改造绩效目标和任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完成绩效目标审核后提出补助资金的分配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助资金。《办法》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问题,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办法》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全市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
为促进我市新兴工业、高科技工业快速发展,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对直接引进市外资金兴办生产性企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到位资金总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万元。
对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万元;对投资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企业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万元;对投资总额在30亿元以上的企业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万元。
对进入我市工业园区的项目,新增用地亩均投资强度达到万元以上的,每亩奖励10万元;达到万元以上的,每亩奖励15万元;凡世界强企业、中国强企业、行业前20强的,每亩再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市县财政各承担50%。
鼓励类产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年度纳税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4%的,按照地方留成部分的40%进行扶持;年度纳税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6%的,按照地方留成部分的60%进行扶持,扶持期为三年。
对在我市境内汇总缴纳税收,经认定为总部经济的给予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地方税收留成部分连续三年按70%进行扶持。
对在主板市场注册上市且其总部迁至我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对将上市募集资金的50%(0万元以上)继续投资在我市的,给予万元一次性补助。
世界企业强、中国企业强、行业2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的光机电、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科技、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对获得国家、省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的,分别按照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万元、万元。
对带动性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市域内企业转型项目参照此办法执行。
晋城市房地产市场分析
一、土地市场交易情况
年6月份本市经招拍挂成交土地0宗。
二、新建商品房市场供应与成交情况
(1)市场供应情况
年6月份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套,环比增加%,可预售面积14.62万㎡,环比增加%。预售项目详见下表:
(2)市场成交情况
年6月晋城市非住宅用房成交量共76套,环比减少39.47%,总面积0.7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6.71%;成交总额0.7亿元,环比减少74.29%。
晋城市住宅用房成交量套,环比增加10.14%,成交面积10.8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8.53%,成交总额5.54亿元,环比增加3.75%,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限价商品房除外),环比下降3.24%。
沿晋城市南北与东西主要交通干道(泽州路和凤台街)将市区分为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北石店五大区域,各区域住宅房屋销售平均价如下图所示:
从成交户型来看,90㎡以下户型共计套,总面积1.86万平方米,占全市总成交量的28.93%,90-㎡户型共计套,总面积2.86万平方米,占全市总成交量27.93%,-㎡户型共计套,总面积4.27万平方米,占全市总成交量32.83%,㎡以上户型共计套,总面积1.82万平方米,占全市总成交量10.31%。
各户型销售情况如下图所示:
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前10名楼盘销售情况
从以上销售情况来看:
公园里爱巢项目成为6月销售量冠军,其成交均价高于全市销售平均价20%,而从以往的数据显示,销售量排名第一的成交均价一般要低于全市销售平均价的。这样的成交结果也并非偶然,首先从项目所属区位来看,其地处晋城市东南新区,该区规划理念为“回归社区、回归自然”,“回归社区”强调对各类生活性服务设施使用的便利性及公共生活体验的亲切感,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回归自然”强调居住环境的生态质量和宜居舒适度,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近年来白水街、文峰路、规划南环路及东环路与城市其他各片区建立了便捷的联系,紫光路、文峰路、桃苑路、松林街均已通车,塔东街、祥云街、山门街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当中,东南新区交通路网趋向于完善;东南新区带状公园的建设,最大限度的发挥市东南新区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加之医疗服务、教育资源、生活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东南新区将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地带。其次从项目本身定位来看,LOFT公寓,为近几年在我市悄然兴起的一种建筑风格,优势在于空间有非常大的灵活性,室内布置丝毫不会被已有的结构或构件所制约,可以让空间完全开,也可以对其分割,独有的复式空间,使它蕴涵个性化的审美情趣;第二,超高利用率,空间实用率高达%,40㎡就能实现普通平层70㎡两房的使用面积,以1房投入,赚得2房使用空间,性价比更高。
金城山水项目成交价仍然为全市最高,高于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31.9%,项目位于红星东街与文博路交汇处东北,连接市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黄金位置,与亩泽州公园只有一路之隔,向北紧邻龙湾公园,南面是即将建设街心公园,区内绿化率高达35.7%,容积率低至2.7,整体呈现立体式园林景观,周边教育资源配置和生活服务设施完善,使得该项目坐拥宁静又不失繁华。
三、房地产市场分析
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目前房地产市场状态。
1、6月份晋城市区无商、住用地入市,6宗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用途均为公共交通、公共设施、园林绿化,政府一方面着力于消化库存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方面通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来提升城市品质。
2、6月份新批准预售商品住宅套,环比增加%,其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有量为52%,90平方米以上户型占有量为48%。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总体呈现量价齐升态势,足以证明我市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性价比高的房源在市场中占绝对优势。不少开发商在即将步入的下半年推出大量刚需户型及改善型房源,都力争在“金九银十”到来之时,得到更大的市场占有量,回笼资金,继续在房地产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3、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量环比增加10.14%,销售面积环比增加8.53%,成交均价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24%,从今年1月至6月,我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徘徊在0~元/平方米之间,预示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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