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它:
1、-6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
(2)机动车停车位:≥0.6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
(3)住宅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大寒日不低于2,界内幼儿园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日照。
2、-13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
(3)其他规划条件按市规划局有关规定执行。
3、-14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
(3)其他规划条件按市规划局有关规定执行。
4、-16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界内幼儿园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日照。
(3)其他规划条件按市规划局有关规定执行。
5、-17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
(3)其他规划条件按市规划局有关规定执行。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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