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县委人才振兴思路,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服务发展、突出重点、专业需要、择优引进”的原则,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办法及名额
1.引进博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的经济学、法学、工学、医学等四个学科类别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经考核、体检合格后,聘用到我县事业单位。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5名,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到我县空编事业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沁水县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情况。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才程序
(一)引才信息查询
引才信息在沁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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