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年11月1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同时启动Ⅲ级响应。
根据《晋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制度》,经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委员会会商后,11月13日-14日,我市空气质量主要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及预警发布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自年11月1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
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铸造(电炉、天然气炉)、洗矸生产企业停产。
机械加工、机械制造(不含铸造)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其他工段(序)可正常生产。
保温材料、电缆等涉及挤塑工序的,挤塑工序停产。
涂料、油漆、板材加工、家具企业中,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企业停产。
煤电及燃煤热源厂、铸造、煤炭开采、洗选、集运、日用玻璃器皿、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公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此外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城区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
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全市钢铁(冶铸)、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严格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其他化工行业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实施停产。
“区直各成员单位做好每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工作,预警结束后将此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cqhb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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