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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立案处罚晋城城区最新公开

来源:晋城市 时间:2024/7/1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根据季节污染特点,把社会污染源的管控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强化巡查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于近日相继查处5起社会污染源典型违法问题。

01

噪声扰民开出首张罚单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山西讯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城区分局始终把妥善处理群众环境举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直接体现。前期受理了反映文昌西街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举报,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对该建筑工地施工方山西讯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夜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该工地未严格落实整改,再次被群众举报夜间施工扰民,城区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阅该工地监控视频,发现该工地凌晨1点至5点存在夜间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拟处罚人民币元。该案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开出的首张罚单。

02

油烟污染严肃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开发区云华重庆家常菜馆

油烟污染作为城区主要的社会污染源,城区分局坚持常态化监管。年8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晋城经济开发区云华重庆家常菜馆时发现,菜馆正在营业,油烟净化设施未启用,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拟处罚人民币元。

03

散乱污“罚取”并行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晋城市城区宋鹏鹏黄沙堆存点

按照“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的原则。年8月9日,城区分局联合西上庄办事处对一“散乱污”黄沙堆存加工点进行了取缔,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堆存点为晋城市城区宋鹏鹏黄沙堆存点,露天堆放有约吨黄沙、约25吨机制砂、约65吨炉渣,未采取苫盖等防尘措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拟处罚人民币元。西上庄办事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散乱污”予以取缔。

04

臭氧管控利剑高悬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安特、双惠聚鑫维修车间调漆室

根据夏季臭氧指数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城区分局始终把臭氧管控作为当下工作的重点,以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涉VOCs排放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年8月13日,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晋城市安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晋城市双惠聚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两家公司维修车间调漆间均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设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两家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拟对两家公司各处罚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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