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静默期间交通管控,严控车辆和人员流动,严防疫情扩散,根据晋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号通告,决定从年11月10日12时起至静默期结束期间启用新版疫情防控人员出入村(社区)通行证,该证不作为车辆通行凭证。
市级单位在领取新版疫情防控人员出入村(社区)通行证时,市直市属单位由工作单位、市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经市平安晋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审核同意后,由属地防控办统一发放。
特此通告。
城区防控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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