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
8月30日
晋城市城区人社局发布
晋城市城区
办理年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面向晋城市城区
招募年就业见习人员名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无就业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高校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报名。
失业青年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报名。
二、见习待遇
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其中见习单位负担40%,财政负担60%。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85万,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保险补贴。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为3-12个月
四、见习报名
报名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chengshizx.com/jcsxs/22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