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5号)精神,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市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第三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年市直教育系统引进第三批高层次专业人才81名,具体引才名额及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双一流”“工程”和“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世界排名前名(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高校(不含国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其中,晋城市第一中学校、晋城市第一中学校(丹河校区)引进的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也须从第(二)条。
(三)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提交申请
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信息发布
引进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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