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翠微街通行效率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规范停车秩序
对翠微街道路做出以下规定
咱们一起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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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提高翠微街通行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规范停车秩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翠微街颐翠中学校门口及十字路口50米,严禁停放一切车辆;
二、翠微街早7:00-晚8:00,严禁停放一切车辆。晚8:00-次日早7:00,可以在道路南侧顺向有序停放机动车辆;
三、高峰时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要即停即上即走,摩托车、电动车等要在学校指定的临时停放点有序停放;
四、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以上规定从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予以配合。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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