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晋城市 >> 晋城市小吃 >> 正文 >> 正文

辱骂晋城一男子在网上侮辱执勤民警,已

来源:晋城市 时间:2018-6-5

年2月21日,百度贴吧晋城吧一篇题为《交警东沟中队长真TM傻逼》的主题帖,对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沟中队长来某进行侮辱。

接当事人报案后,晋城网安部门立即依法展开调查。

经查,2月21日9时许,泽州县大东沟镇西洼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引起过往车辆拥堵

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沟中队依法处理事故时,驾车途径此处的和某因嫌交通拥堵,遂用手机在百度贴吧-晋城吧发布题为《交警东沟中队长真TM傻逼》的主题帖,对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沟中队长来某进行侮辱,并引发51次点击阅读,6次回复。

目前,违法嫌疑人和某因侮辱他人被泽州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之处罚。

一起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节前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其中增加了一条是: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

公安机关要敢于善于主动发声,及时、客观、负责任地还原事实真相,讲清原因、释明责任,既及时澄清舆论误解,也绝不遮掩自身错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姿态积极主动回应舆论,更有助于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和保障警察执法权威。

·END·

来源

晋城公安

版权保护说明:民声晋城选发有优质传播价值的内容,我们极其尊重优质原创内容的版权。本文如所选内容未能联系到原文作者本人,请作者和jconeg

.







































北京中科医院诈骗曝光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副作用都有哪些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chengshizx.com/jcsxc/2638.html